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外耳道湿疹治疗 >> 外耳道湿疹治疗 >> 正文 >> 正文

定了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

来源:外耳道湿疹治疗 时间:2017-7-27

中秋过了,还有十一;

等到十一过了,

咱在门诊,就和打点滴彻底说白白了!

~

医院治病老三篇,“验血+拍片+打点滴”。

现在,

可能我们要对最后一个环节

——打点滴说“no”啦!

据哈尔滨新闻网记者马刚报道: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及省中医药管理局

日前联合发出一项《通知》

要求

自10月8日起

在全省三级医疗机构

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

此举旨在加强药物临床合理应用,

提高全省药物合理使用水平,

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医疗安全。

《通知》明确,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会带来患者医疗风险增加、医疗费用提高、就医时间延长等系列问题,是“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

《通知》要求,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的各临床科室自今年10月8日起应全面停止门诊病人静脉输液。医院、各医院儿科门诊可保留静脉输液,但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减少直至停止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急诊和日间手术患者在严格掌握适应症的情况下可采用静脉输液治疗。保留静脉输液的医疗机构和科室,要遵循世卫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

省卫生计生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将医院静脉输液管理情况,如发现违规开展门诊输液的医疗机构将进行全省通报,医院评审评价的目标考核体系,实施一票否决制度。

也就是说:

一、门诊不允许开输液药品、输液,患者只能去急诊或者住院。

二、今后不仅是抗生素,医院也不允许其他药品进行门诊输液。

医院的门诊输液作出统一规定,但截至目前,安徽、浙江、江苏、江西已经明确出台了对门诊输液的限制性措施,直至全面取消!

静脉输液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我国快速发展。

输液具有"给药直接"、"见效快"等优势,但是

它也有不少弊端。

一、输液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包括药物过敏反应和输液反应,发生率要远高于口服药的不良反应。

二、输液过程中可能存在风险,静脉通道打开后,各种细菌病毒可能由此入侵。

三、输液时往往会在液体里加几味药,这几味药要是配伍不当,对于病患来说也会有危险。

最后,最最最最重要的原因:

容易造成抗生素的滥用

导致医药费用支出增加

滥用抗生素当心将来“无药可救”

相关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门诊输液率高达60%至70%,人均抗生素使用量是国际水平的10倍左右,其中八成左右患者根本不需要使用带有抗生素的药物。其后果,细菌病毒不断变异,耐药性越来越强,最终形成无法杀死的细菌。

所以,滥用抗生素的后果,

很可能就是感染上,

现有抗生素杀不死的:

“超级细菌”

那么什么时候应该输液呢?

答案在这!

告诉亲友,这53种病不需要输液!

这份不需要输液的清单

是由安徽省卫计委整理的

大家看看吧!

内科

1上呼吸道感染: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

2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体温38℃以下

3支气管扩张无急性炎症者

4支气管哮喘处于慢性持续期和缓解期

5肺结核(播散型肺结核除外)

6间质性肺疾病无明显呼吸窘迫

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缓解期

8无并发症的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9高血压亚急症

10慢性浅表性胃炎

11无水、电解质紊乱的非感染性腹泻

12单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13轻度结肠炎

14无并发症的消化性溃疡

15具有明确病因的轻度肝功能损害

16多次就诊未发现器质性病变考虑功能性胃肠病

17急性膀胱炎

18无合并症的自发性气胸

19单纯的房早、室早

20无急性并发症的内分泌代谢疾病

21无特殊并发症的老年痴呆、面肌痉挛、运动神经元疾病、多发性抽动症、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症、偏头痛

22癫痫(癫痫持续状态、癫痫频繁发作除外)

23无特殊并发症的脑血管疾病的一、二级预防(脑血管疾病的非急性期)

24无特殊并发症的肾性贫血、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蛋白尿

外科

1体表肿块切除术后

2轻症体表感染(无发热,血象正常)

3轻度软组织挫伤

4小型体表清创术后

5浅静脉炎

6老年性骨关节炎

7非急性期腰椎间盘突出症和椎管狭窄症

8闭合性非手术治疗的四肢骨折

9慢性劳损性疾病

10慢性膀胱炎

11慢性前列腺炎

12前列腺增生

13无合并症的肾结石

14精囊炎

15急性鼻炎、各类慢性鼻-鼻窦炎、过敏性鼻炎、急性鼻窦炎无并发症者

16急性单纯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单纯性扁桃体炎

17急性喉炎(重症除外)、慢性喉炎

18急慢性外耳道炎、急慢性中耳炎无并发症者、外耳道湿疹、鼓膜炎

妇科

1慢性盆腔炎

2慢性子宫颈炎

3无症状的子宫肌瘤

4前庭大腺囊肿

5阴道炎、外阴炎

6原发性痛经

7不合并贫血月经不调

儿科

1上呼吸道感染:病程3天以内,体温38℃以下,精神状态好。

2儿腹泻病:轻度脱水可以口服补液者。

3毛细支气管炎:轻度喘息者。

4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峡炎:无发热、精神状态好,血象不高者。

输液大概是治疗“小病”,

最快最方便的方式了。

但业内有句话叫:

“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

虽不是%正确,

但输液确实是各种给药方式中危害最大的!

你怎么看?

《通知》明确,全省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静脉输液管理的重要意义。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会带来患者医疗风险增加、医疗费用提高、就医时间延长等系列问题,是“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通过规范静脉输液管理,进一步巩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强化医疗安全监管,提升百姓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通知》要求,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的各临床科室自今年10月8日起应全面停止门诊病人静脉输液。医院、各医院儿科门诊可保留静脉输液,但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减少直至停止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急诊和日间手术患者在严格掌握适应症的情况下可采用静脉输液治疗。保留静脉输液的医疗机构和科室,要遵循世卫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

《通知》强调,要加强静脉输液管理和教育。医院要配合取消门诊输液要求,迅速调整本单位临床用药管理制度。医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组织开展对医务人员的专题培训。除取消门诊输液外,对急诊、住院病人的输液治疗也要加强管理,严格掌握静脉输液使用指征,努力降低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比例,建立静脉输液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注重有针对性的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科学规范进行静脉输液的宣传,纠正医患双方的不良用药习惯。

《通知》指出,对静脉输液管理要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行医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的规定落到实处,医院落实通知要求,并组织开展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工作督导检查。省卫生计生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将医院静脉输液管理情况,如发现违规开展门诊输液的医疗机构将进行全省通报,医院评审评价的目标考核体系,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同时省卫生计生委将继续组织对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检查、评价和考核。各医疗机构应将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向制度化、规范化,实现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赞赏

长按







































怎样能治好白癜风
北京白癜风的有效治疗方法

转载请注明:http://www.qydyclub.net/wedszzl/56.html